一、申請本計畫時以「合作企業派員參與或提供設備供使用」之條件作為出資比者,
該部分請先行於108年12月25日前備齊相關資料洽行政室承辦人(朱孝萱T: 2789 9044),
應先循院內行政程序備函報核准後,始提出申請。
二、有關問題聯絡:
電腦操作-科技部資訊服務:0800-212-058、(02)2737-7590~2737-7592。
計畫規定-科技部產學司:(02)2737-7241、(02)2737-7137。
三、本計畫相關內容請參閱:科技部網頁、預定作業時程、計畫相關作業要點及申請書表。
行政室 朱孝萱10812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