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本計畫時如以「合作企業派員參與或提供設備供使用」之條件作為出資比者,
該部分請先行於109年6月29日前備齊相關資料洽行政室承辦人,應先循院內行政
程序函報院方核准後,始得提出申請。
二、有關問題聯絡:
電腦操作-科技部資訊服務:0800-212-058、(02)2737-7590~2737-7592。
計畫規定-科技部產學司:(02)2737-7241、(02)2737-7280。
三、計畫相關內容請參閱附件檔或 科技部網頁。
行政室承辦 朱孝萱1090610
(Tel: 2789 904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