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人請先與所方承辦人聯絡,因本計畫之科普合作企業須提供配合款及 相關證明文件(詳參附件_徵求公告),申請人備妥相關文件後於112年10月4日前 至所方辦理函送院方審查,通過審核之證明文件交回申請人上傳至國科會學術研發 服務系統,續行線上申請作業。 二、本計畫院方截止收件日期為112年10月11日下午17:00前,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, 所方才能再次函送院方續辦。 三、計畫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檔或 NSTC 網頁。
行政室 朱孝萱 112.8.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