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資料提交期限:
申請人須於112年12月19日(星期二)前提供【計畫主要研究人力調查表、
中央研究院已專屬授權智財技轉技術資料表】及其他相關資料,並將申請
計畫先以暫存方式儲存於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內,由所方承辦人彙整製作
【單位主管簽准文件】於申請資料提交期限內,送院方辦理。
二、研究計畫製作請於本院申請截止日期112年12月25日(星期一)下午5時前
完成線上申請作業。
三、計畫內容,請參閱附件檔或 國科會 網頁。
四、國科會聯絡窗口:
計畫相關:康竹君博士,電話: 02-2737 7339,cckang@nstc.gov.tw 。
資訊系統:0800-212-058、02-2737 7590~92。
行政室 朱孝萱112.9.23